首页 > 婚姻继承

婚姻继承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如何办理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1-08-16 16:11:35  浏览次数:

  深圳涉外离婚律师,如何办理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案件

  深圳离婚纠纷律师,陆慧律师为深圳市南山、福田、龙岗、宝安、盐田、龙华、坪山、光明等各区域居民及全国各地人们提供专业婚姻、继承等家事法律咨询服务,包括离婚法律咨询、离婚纠纷案件代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小孩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纠纷处理、男女朋友同居析产处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协议书等婚姻相关文书起草、大陆人与香港人、澳门人、台湾人、外国人之间涉外离婚案件办理等,办理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案件。

  疫情期间,夫妻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原告李某某长期工作、生活在西班牙,而被告季某某则工作、生活在深圳。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但原告李某某在西班牙无法回国,而被告季某某不愿意主动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李某某委托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代理其离婚诉讼案。陆律师将授权委托书及拟定好的离婚起诉状发给李某某,李某某将授权委托书及离婚起诉状经中国驻巴塞罗那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后,邮寄给律师,律师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均应到庭参与诉讼。而李某某在西班牙无法回国参与诉讼,经律师与承办法官沟通,原告李某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参与庭审,并经调解离婚。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94年10月3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公民身份号码4403********1,护照号码E*******1。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慧,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彩焕,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季某某,男,汉族,1992年11月12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公民身份号码4403*********4130。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季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请求判令: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大学时确定恋爱关系,2017年6月14日,原告与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争吵不断,矛盾重重,被告于2018年7月回国工作,原告继续留在西班牙工作,双方分居两国。2020年,因新冠疫情导致双方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为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季某某自愿离婚。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5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上述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